我的苦学经验

丰子恺(1898~1975),浙江崇德人,作家、画家、翻译家。有画集《子恺漫画》,散文《缘缘堂随笔》,译作《源氏物语》、《猎人笔记》等。我于一九一九年,二十二岁的时候,毕业于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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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丰子恺

  我在学校中,每每看见用功的青年们,闲坐在校园里的青草地上,或桃花树下,伴着了蜂蜂蝶蝶、燕燕莺莺,手执一卷而用功。我羡慕他们,真像潇洒的林下之士!又有用功的青年们,拥着绵被高枕而卧在寝室里的眠床中,手执一卷而用功。我也羡慕他们,真像耽书的大学问家!有时我走近他们去,借问他们所读为何书,原来是英文数学或史地理化,他们是在预备明天的考试。这使我更加要羡慕煞了。他们能用这样轻快闲适的态度而研究这类知识科学的书,岂真有所谓“过目不忘”的神力么?要是我读这种书,我非吃苦不可。我须得埋头在案上,行种种机械的方法而用笨功,以硬求记诵。诸君倘要听我的笨话,我愿把我的笨法子一一说给你们听。
  在我,只有诗歌、小说、文艺,可以闲坐在草上花下或奄卧在眠床中阅读。要我读外国语或知识学科的书,我必须用笨功。请就这两种分述之。
  第一,我以为要通一国的国语,须学得三种要素,即构成其国语的材料、方法,以及其语言的腔调。材料就是“单语”,方法就是“文法”,腔调就是“会话”。我要学得这三种要素,都非行机械的方法而用笨功不可。
  “单语”是一国语的根底。任凭你有何等的聪明力,不记单语决不能读外国文的书,学生们对于学科要求伴着趣味,但谙记生字极少有趣味可伴,只得劳你费点心了。我的笨法子即如前所述,要读Sketch Book,先把Sketch Book中所有的生字写成纸牌,放在匣中,每天摸出来记诵一遍。记牢了的纸牌放在一边,记不牢的纸牌放在另一边,以便明天再记。每天温习已经记牢的字,勿使忘记。等到全部记诵了,然后读书,那时候便觉得痛快流畅。其趣味颇足以抵偿摸纸牌时的辛苦。我想熟读英文字典,曾统计字典上的字数,预算每天记诵二十个字,若干时日可以记完。但终于未曾实行。倘能假我数年正式求学的日月,我一定已经实行这计划了。因为我曾仔细考虑过,要自由阅读一切的英语书籍,只有熟读字典是最根本的善法。后来我向日本购买一册《和英根底一万语》,假如其中一半是我所已知的,则每天记二十个字,不到一年就可记完,但这计划实行之后,终于半途而废。阻碍我的实行的,都是教课。记诵《和英根底一万语》的计划,现在我还保留在心中,等候实行的机会呢。我的学习日本语,也是用机械的硬记法。在师范学校时,就在晚上请校中的先生教日语。后来我买了一厚册的《日语完璧》,把后面所附的分类单语,用前述的方法一一记诵。当时只是硬记,不能应用,且发音也不正确;后来我到了日本,从日本人的口中听到我以前所硬记的单语,实证之后,我脑际的印象便特别鲜明,不易忘记。这时候的愉快也很可以抵偿我在国内硬记时的辛苦。这种愉快使我甘心消受硬记的辛苦,又使我始终确信硬记单语是学外国语的最根本的善法。
  关于学习“文法”,我也用机械的笨法子。我不读文法教科书,我的机械的方法是“对读”。例如拿一册英文圣书和一册中文圣书并列在案头,一句一句地对读。积起经验来,便可实际理解英语的构造和各种词句的腔调。圣书之外,他种英文名著和名译,我亦常拿来对读。日本有种种英和对译丛书,左页是英文,右页是日译,下方附以注解。我曾从这种丛书得到不少的便利。文法原是本于论理的,只要论理的观念明白,便不学文法,不分noun与rerb亦可以读通英文。但对读的态度当然是要非常认真。须要一句一字地对勘,不解的地方不可轻轻通过,必须明白了全句的组织,然后前进。我相信认真地对读几部名作,其功效足可抵得学校中数年英文教科。——这也可说是无福享受正式求学的人的自慰的话;能入学校中受先生教导,当然比自修更为幸福。我也知道入学是幸福的,但我真犯贱,嫌它过于幸福了。自己不费钻研而袖手听讲,由先生拖长了时日而慢慢地教去,幸福固然幸福了,但求学心切的人怎能耐烦呢?求学的兴味怎能不被打断呢?学一种外国语要拖长许久的时日,我们的人生有几回可供拖长呢?语言文字,不过是求学问的一种工具,不是学问的本身。学些工具都要拖长许久的时日,此生还来得及研究几许学问呢?拖长了时日而学外国语,真是俗语所谓“拉得被头直,天亮了!”我固然无福消受入校正式求学的幸福;但因了这个理由,我也不愿消受这种幸福,而宁愿独自来用笨功。
  关于“会话”,即关于言语的腔调的学习,我又喜用笨法子。学外国语必须通会话。与外国人对晤当然须通会话,但自己读书也非通会话不可。因为不通会话,不能体会语言的腔调;腔调是语言的神情所寄托的地方,不能体会腔调,便不能彻底理解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的精神。故学外国语必须通会话。能与外国人共处,当然最便于学会话。但我不幸而没有这种机会,我未曾到过西洋,我又是未到东京时先在国内自习会话的。我的学习会话,也用笨法子,其法就是“熟读”。我选定了一册良好而完全的会话书,每日熟读一课,克期读完。熟读的方法更笨,说来也许要惹人笑。我每天自己上一课新书,规定读十遍。计算遍数,用选举开票的方法,每读一遍,用铅笔在书的下端划一笔,便凑成一个字。不过所凑成的不是选举开票用的“正”字,而是一个“读”字。例如第一天读第一课,读十遍,每读一遍画一笔,便在第一课下面画了一个“言”字旁和一个“士”字头。第二天读第二课,亦读十遍,亦在第二课下面画一个“言”字和一个“士”字,继续又把昨天所读的第一课温习五遍,即在第一课的下面加了一个“四”字。第三天在第三课下画一“言”字和“士”字,继续温习昨日的第二课,在第二课下面加一“四”字,又继续温习前日的第一课,在第一课下面再加了一个“目”字。第四天在第四课下面画一“言”字和一“士”字,继续在第三课下加一“四”字,第二课下加一“目”字,第一课下加一“八”字,到了第四天而第一课下面的“读”字方始完成。这样下去,每课下面的“读”字,逐一完成。“读”字共有二十二笔,故每课共读二十二遍,即生书读十遍,第二天温五遍,第三天又温五遍,第四天再温二遍。故我的旧书中,都有铅笔画成的“读”字,每课下面有了一个完全的“读”字,即表示已经熟读了。这办法有些好处:分四天温习,屡次反复,容易读熟。我完全信托这机械的方法,每天像和尚念经一般地笨读。但如法读下去,前面的各课自会逐渐地从我的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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