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此学会隐藏悲伤

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。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,说“这个真没有”那句时,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。大年初三,他陷入昏迷,经常无意识地呼喊,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。他嚷得频率最高的一句是:放我回家。大年初五,他安静了半日,到晚上平静地走了。我一直在他身边。...

来源:互联网

作者:佚名

我的手心有块疤,不大。

两岁半时,我家住在东北的老平房里,大雪能封门的那种,胡同里一户挨一户。夏天热闹,男人们夜里凑群下棋、打牌、喝冰啤酒,小孩子们就绕在身边乱窜。

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:他不跟人打牌,自己打铁——光着膀子,手握锤子,脚下不停地踩鼓风机的踏板,阵风呼哧呼哧地响,吹得铁块忽明忽暗,像闪烁的星。我幼时对发光体痴迷,他一扭头的工夫,我伸手一抓,手被烧红的铁烫得嗞嗞冒烟,尖嚎声划破夜空。

烫伤我的,是一块银。我爸打了一对耳环,送给我妈。

从此学会隐藏悲伤爸妈结婚时两家都很困难,婚宴只有一桌,嫁妆就一对耳环,我妈喝多了还弄丢一只。婚后两年,家里仍没钱。有一天,我爸发现墙上的老苏联挂钟上有层质地极好的包银,便突发奇想,撬下来熔成块,再亲手一点点敲打成耳环。

他是个没情趣的人。改革开放,下海赚到钱那几年,他都是将钱直接给我妈,就是没亲自给我妈买过东西。他说自己没审美,不懂什么叫好看。他打的那对耳环,就是俩大圆圈,像西游记里女儿国国王戴的。我妈也没换过,戴了整整二十年。二十年里,他让全家从平房搬上老楼房,几年后又搬进新一点、大一点的三居室。

第一个老楼的套间,37平米,我住了七年,童年最快乐的时光都安放在那里了。套间在六楼,夏天晚上我往往玩得太晚,回家已经天黑。我怕黑。当年老楼还没装声控灯,上楼前,我会先朝六楼的窗户大喊两声“妈”,见我妈探出头来摆手,我才冲进黑漆漆的楼道,一进去就能听到邈远的回音:
到几楼啦?
二楼!
现在到几楼啦?
四楼!
四楼上五楼的转弯处,台阶上已可见光。

那几年的晚上,我爸常在外应酬,半夜才回来,关门声很轻。又过了几年,我们搬进了大一点的房子,他的关门声彻底没了,人去了南方闯荡,后又出国,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。

他回家那天,除了我妈,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。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,我跟我妈下楼迎接,我爸一把抱住了我妈。多年后,目睹过这一幕的我才幡然醒悟,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,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。

我妈只说了一句:还能找到家就好。

成长的环境是“书香门第”的反义词:自幼混社会,狐朋狗友,烟酒不离身,光身上的疤就上百处。后来他跟俗世的很多男人一样,犯了世俗的错误。但这个家并未因此崩坏,我妈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,一切平静地过渡了。只是房子没有再变得更大,我妈的耳环也一直没换过。

我到青春期,跟他的话更少了,除了周末要生活费,平日住校连个电话也不打。他总是照我开口的数目多给,花不了我就攒着,给当时喜欢的女生买礼物。这方面我倒是遗传他,都没创意,无非是项链、手链,还多是男女配对的两件,土。

我还记得,当时能负担起最好的是石头记。

大学离家远,我爸一次给我整年的生活费让我自由支配,我便买得起施华洛世奇,再后来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纯银对戒。

转眼大三,奥运会结束后的那年冬天,他被查出癌症晚期,只剩两个月。

我办了休学,回家专心陪他走完最后的日子。

头一个月,我们昼夜不停地说话,多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。后一个月,他不够气力说话了,时睡时醒,身体再也无法自由行动。最后半个月,他对我说,我要回家。这里的墙太白了,我不喜欢。

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。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,说“这个真没有”那句时,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。大年初三,他陷入昏迷,经常无意识地呼喊,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。他嚷得频率最高的一句是:放我回家。大年初五,他安静了半日,到晚上平静地走了。我一直在他身边。

送葬在外地,一处佛教信众的私人道场。三天里过程很曲折,万事由我妈二十年的老友、一位虔诚的居士妥当安排,我跟我妈都信任他。除我们三人外,其他在场者是素昧平生的三百位居士,他们齐声诵经,场面壮观祥和。
火化前,我问:为什么他总嚷着要回家?
居士:想家。
我:他以后还能回家吗?
居士:只要他想。
我:以后再搬家,他不会迷路吗?
居士:留件最熟悉的东西给他,他就能找到。
后悔自己说这些,大家都沉默了。二十年,最熟悉的还能剩什么。

我妈从始至终静静的。她摘下耳朵上那对大圆圈,交到我手上。

我把两只耳环放进他的两只手掌,攥紧。一个人推他进了火化间,谁都没看到我哭。

某一刻,我突然想,不如成家吧。

休学一年后,我回到大学。朋友们都忙毕业,我不急,我想着买个什么戒指好。从那年开始,我决意自力更生,不再要家里的钱,无关逞强,就算是对他的交代。

自然买不起Tiffany了,我买回了最挥霍那几年里曾不齿、认为是属于中学孩子的施华洛世奇。当时的那个人打开来看,睫毛下闪过某种东西,那种东西跟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。

我很知趣,却又免不了落俗,一瞬间又觉得该去赚钱了,开始钻研创业的点子,有的胎死腹中,有的半路夭折,事实证明我不是那块料。倒也无所谓,有所谓的是,一些东西做了陪葬——我再不想写东西了。我觉得周遭一切都无趣,于是夜蒲,酗酒,昏天黑地,很快花光最后的钱。期末考试临近,我递交了退学申请。

我打电话说,我退学了。
我妈说,那就回家吧。
我回到家,闷在家里不出门。
我妈问,真的不写了吗?我说嗯。
我妈问,真的甘心吗?我说嗯。
我妈说,那就出门走走吧。

多年来,每一次不知该去哪里时,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栋六层楼。我喝了酒,又是晚上,楼道太黑了,我不敢上去看,就在楼道口坐下,突然哭出来,却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。哭声大起来,楼道一瞬间亮了,原来这么多年早装了声控灯,可那种光始终不够自然。

我好像听见回音:
到几楼啦?
我这是到几楼了,我真的不知道了。
我迷路了。

这不是那嚷着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,也不是我怕黑时最需要的光,因为这儿没有为你留着的门。除了回家,我还能去哪儿呢。

路那么长,有人走快了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你有权悲伤,但你必须自求多福,必须找到回家的路。终有一天你会发现,这条路是个圈。你最需要的,不是路上捡来的,而是原地不动的。人生有时需要兜圈子,很多事只有从弯路走来才会明白:你在乎谁,你说了算。谁在乎你,你说了不算,时间说了算。

那个漫长的夏天过去,阴差阳错地又回到学校,花掉了比别人多两年的时间。那多出的两年里,我完成了一本书,献给那个迷过路的男人。

去年的一天,我莫名其妙地收到一笔稿费,根本忘记了是在哪本东西上写了篇什么。刚好第二天要飞回家过年,心想买点什么带回去呢。

买对耳环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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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12/8 11:02:35

有点老旧,有点怀恋,有点甜蜜或伤感,结尾很好(当然不是指男女感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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